索 引 号 | SM00111-1000-2021-00006 | 文号 | 明财(农)指〔2021〕2号 |
发布机构 | 三明市财政局 | 生成日期 | 2021-01-07 |
标题 |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 | ||
内容概述 |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 |
索 引 号 | SM00111-1000-2021-00006 | ||
文号 | 明财(农)指〔2021〕2号 | ||
发布机构 | 三明市财政局 | ||
生成日期 | 2021-01-07 | ||
标题 |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 | ||
内容概述 |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 |
三明市农业农村局:
根据福建省财政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《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》(闽财农指〔2020〕95号)文件精神,现下达你局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3万元,其中:化肥减量增效10万元、退化耕地治理3万元,款列“2130199-其他农业农村支出”科目。请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,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监控,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。
附件:2021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
三明市财政局
2021年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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